第126节
作品:《重生后成了大佬的心尖宠》 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要去上学,王师傅就跟送自家孩子一样。
为了送小少爷上学,王师傅特地的穿了一身体面点的衣服,就是怕给小少爷丢脸。
“怎么了,晗晗?”王师傅问。
“没事。”孟晗看上去精神不是很好,耷拉着眼皮子,他身上穿着一件当下非常时髦白衬衣,西装裤,剃着简短的小平头,小伙子又帅又精神,走在人堆里面非常扎眼。
“是看到熟人了吗,咱们先去宿舍,我先给你把床铺好,东西先收拾好,等会儿咱们再去学校食堂吃个饭。”这也是王爱梅交代的,体验一下学校食堂回去再跟她汇报,当妈妈的不管多忙,心里最记挂的还不是孩子。
要不是王爱梅两口子出差了,也不会让公司的司机过来送孩子上学,这一层是个失落不说,孟晗惦记的还是刚刚在学校门口看到的那个女孩子。
穿着的衣服一看就是新衣服,他把人家的衣服弄脏了,人家对他的印象肯定差极了。
一想到入学第一天,就在同学心目中留下来这样一个印象,孟晗就有些提不起精神来。
宿舍是早就分配好了的,八人间,上下铺,连个柜子都没有,孟晗去的时候下铺的位置已经被人占走了,同宿舍的几个小伙子看到他进来的时候明显眼前一亮。
自己背着崭新的大棉被,还带着一口皮箱,锡捅里面的牙刷杯子都是崭新的,在这个买东西还需要票证的时代,虽然物资已经没有十年前那么短缺,但是孟晗的东西看着就是舶来品,跟一般人不一样。
王师傅利索的帮孟晗铺好了床,棉絮是家里暴晒过好几天的十斤重的大棉被,这会儿垫在床上软软呼呼的,他最后满意的拍拍被子,又准备给孟晗挂蚊帐。
孟晗皱皱眉,不喜道:“好了王叔,我不用蚊帐。”
宿舍的条件并不好,就稍微比厂区的房子稍微好点,外面的走廊里还有学生拎水弄湿的地面,这种地方最容易生蚊子。
在这个方面王师傅比较有经验,棉被上面给他铺了一层麻将席,其他几个的草席跟孟晗的麻将席比起来,就跟叫花子似的。
宿舍里面没有插座,自然连个风扇也装不起,王师傅挺担心小少爷搞不习惯。
“那怎么行,这里肯定有蚊子的,你稍微等等,我给你把蚊帐挂上。”
宿舍下铺一个正在扣脚的少年差点笑出来,蚊帐,这么娘门儿的东西谁会用啊,男子汉都不怕蚊子叮!
孟晗不悦的把蚊帐抢了过来,塞到王师傅手里:“好了好了,大家都没挂蚊帐,再说挂了会更热。”
王师傅无奈,只能把蚊帐给收了。
家里的条件挺好的,换做这里,孟晗肯定要吃不少苦头,当天晚上他都没怎么睡着。
宿舍八个孩子,还有人打鼾,有人不讲卫生不洗脚,他又怕热,晚上冲了几次凉水,折腾到快半夜才睡着。
这个年纪的孩子贪睡,孟晗却是习惯早起了的,早上六点,大家还在被窝里面捂着睡觉的时候,孟晗就从被子里面爬了出来。
早上他会去跑半个小时的步。
蹑手蹑脚的换好运动衣,运动鞋,孟晗从宿舍里面走了出去。
海城的气候很特殊,冬天虽然不下雪但是特别冷,夏天这种潮湿又燥热的天气要持续到九月中旬才会结束,早上是最凉爽的时候,别看孟晗年纪小,自制力却是很好,每天雷打不动六点起床跑步。
事实证明早起的鸟儿有虫子吃,孟晗绕了学校跑了一圈,走到学校一片小树林的时候,听见悠扬悦耳的小提琴声音,琴声如小溪蜿蜒流淌,高低起伏,如有灵魂一样,一下子就抓住了少年的心。
怎么说呢,孟晗家境好,从小也是学小提琴的,以他的水平来听,拉小提琴的人的天赋远远在老师和他这种勤奋型人之上。
对方是个天才!
孟晗拔开柳树枝丫,看见湖边坐着一个少女,他的角度离对方并不是很远,能够看清楚是那天在校门口遇见的那个少女,他眼睛一亮,本来想要往前走几步路,仔细想想又停住了,她在拉小提琴,一定不想让人打扰才找到这样一个安静的地方,这里很僻静,除了像他这样晨跑的人,其他人也不会这么早到这个地方来。
这样也不会打扰到其他人。
孟晗下意识一想,这个地方也不是很安全,不知道是少女心大,还是坏人这么早都还在睡觉,看样子她应该不是一天两天在这里练习。
他停住了脚步,静静的看着不远处的身影。
作者有话要说:没忍住,我还是发了,这一部分是孟晗和张茗楚少年时期的故事,大概三章吧。
第128章 番外一
张茗楚大概也不知道有个少年在她练习的时候默默的一直守护着她。
孟晗每天总是比她先来,比她早走, 直到看见她的身影走到操场上面, 才拐一个弯,继续跑步。
这样的日子维持了很久, 直到有一天孟晗来晚了, 走到老地方, 竟然没有听到琴声。
他的心里咯噔了一声。
对方几乎每天都来这里, 除非是下雨或者是放假, 从不间断.
他暗自叫了声“不好”,往前走几步,果然看见少女狼狈的跟几个小流氓对峙,对方有三个人, 她看起来惊慌失措,小提琴的琴弦都摔坏了。
对方用下流不堪的话语调戏她, 她显然没有见过这种阵仗,慌了神。
此时此刻孟晗连脑子都没过,用很快的速度冲过去,将对方为首的那个人推倒。
另外两个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, 张茗楚手中的小提琴就梆梆两声砸到对方脑袋上。
孟晗拉着她的手就往外面跑。
他是从小就跑步的, 长跑是他强项, 小学运动会他还跑过一千五百米, 张茗楚虽然是女孩子,但家境一般般,看着是拉小提琴的小仙女, 其实小时候也是野的不行,她比孟晗大了三岁,腿脚力气也足,两人一起跑竟然也能不分胜负。
后面那几个直接被这两个小家伙弄懵了,等反应过来冲出去的时候,学校的保安已经围了过来......
孟晗就是这样认识张茗楚的,而且机缘巧合下,两人都一起拜了孙琴赫先生为师。区别是,张茗楚是特别有天分的那种,孟晗就总被孙老师嫌弃。
当初他求着母亲把自己送到孙老师那里上课的时候,也是因为知道这个小姐姐在那里上课。
他也从未对这个姐姐表白过心意,因为学校对她表白的男生太多了,一旦让她知道自己卑微的梦想,她会不会疏远自己呢?
正因为他是没有表白的那个,有更多的机会跟张茗楚待在一起,他初一,张茗楚高一,他初三,张茗楚也是高三。
那一年张茗楚开始在海内外扬名,他们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大。
孟晗在小提琴上面没有太大的天赋,他唱歌好听,很快学校也有不少女生喜欢他,还给他递情书送早餐。
初中部公认的校草。
他成绩又好,每次考试都是年级第一名,当他拒绝那些女生的时候,没有人知道这个少年其实在心里藏了一个女生好几年。
在旁人看来,他肯定一心想要把心思扑在学业上头。
学霸不会谈恋爱,学霸也不会xing交,这大概是小女生们的共识,学霸应该是喝露水长大的。
只有卢茗月看穿了孟晗的心思,毕竟大家都是同道中人,孟晗跟个小尾巴似的,意图不要太明显。
他对孟晗没有任何好脸色,每次要不是张茗楚说和,他都能跟孟晗打起来。
在张茗楚看来,这就是两个孩子。
孟晗经常会请张茗楚吃饭,张茗楚也会带着卢茗月,相比于卢茗月的“小气”行径,孟晗显得大气很多,对卢茗月的攻击,丝毫没有放在心上的意思。
有时候是张茗楚反过来请他们两人。
现在张茗楚出了名,有时候出国参加比赛或者演出,渐渐的也是当地一个小名人了。
她犹如冉冉上升的新星,而孟晗的内心很卑微。
眼看着张茗楚要进入大学,孟晗也从初中升高中了。
他个子蹿的很快,本来跟张茗楚差不多,现在已经是男子汉,比张茗楚要多出来十公分。
分别的时候有些伤感,张茗楚站在他面前,能明显的感觉到男孩子独有的侵略性,他不再是三年前那个小弟弟了。
“你等我,再等我三年,我也考s大。”小少年的眼神带着坚定。
这次初升高,孟晗“一不小心”就考到了全市第一名,不出意外已经是内定的清北材料。
“算了,我们小孟晗不是要读斯坦福的,说不定我还要去美国呢,到时候我们美国见哦。”张茗楚今天穿着一身白色的棉纱裙子,这样的裙子她有很多条,每一条都能衬托出来她优雅的气质。
少年的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她。
他看着她那两片嫣红的唇,晚上在梦里面跟她纠缠,他亲到了那两片唇上面,舌尖抵开她的重重设防,跟她纠缠在一起。
早上醒来的时候他摸到裤子里面的湿滑,那是他的小秘密。
少年第一次在梦里跟心上人纠缠在一起,做了一晚上的春梦,最后把初始的纯真都交付给了她。
他把那条印着自己羞耻的裤子洗了洗,搓了搓,回到卧室里面瞪大眼睛盯着天花板,一晚上都没有睡着。
这个暑假王爱梅女士非常开心,自己的儿子考试考到全市第一名,加上她又是不差钱的,在海城宴请宾客,摆了好多桌。
过来喝酒的不仅有生意上的伙伴,还有政界的朋友,很多人都是冲着孟家的这个小儿子来的。
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成绩,真的不一般。
席面上,孟士儒一直在喝酒,这大概是他喝酒喝的最开心的一次,孟晗也喝了不少。
“恭喜你啊,老孟,有这样的儿子,你也算有接班人了。”
“小孟这么优秀,徐市长都看上他了,要不结个儿女亲家吧。”
“哈哈哈,好主意好主意,孟家这个小伙子是真的不错。”
孟晗喝了挺多,晕晕的,从酒楼跑出去的时候脑子里面还在打转,他跑到外面吐得稀里哗啦,整个人都不好了。
猛的一抬头,被人架住了胳膊往上面一提。
一块洁白的手帕放在孟晗面前:“怎么喝这么多?”
孟晗一屁股坐在地上:“其实也没有多少,我才喝了两杯啤酒。”那就是酒量不行了。
张茗楚陪着他坐在旁边:“不能喝酒就不要喝,喝醉了多难受。”她一侧脸,刚好碰到孟晗灼热的眼神。
烫人的很。
不过小孩的眼睛真漂亮,长长的睫毛扑闪扑闪,孟晗的眼珠子很黑,幽深不见底,像是会说话一样,难怪初中部的那些女孩子被他迷的晕晕乎乎的。
张茗楚的脸上烫烫的,不自然的别过去眼睛。
“哎,你脸红了哦。”喝多了酒,胆子也相对的大了起来,换做平时,孟晗不敢这样跟张茗楚说话。
指尖从她脸庞上抚过,其实很轻,但是少女心中一阵悸动。
好慌好慌,刚才他不是故意的吧。
“学姐,你看看我。”孟晗说。
学姐不敢看他,她怕慌张的样子让孟晗看到了笑话,她尽量避免跟孟晗对视,不自然的轻咳:“快进去吧。”
“学姐怎么会来这里?”孟晗又问,一句一句直捣张茗楚的心理。
这里离张茗楚的家里远着呢,她怎么会想到要来这里,明显不是路过,孟晗感觉自己心脏跳的挺快,他想到了一个可能性。
学姐是为了他才来这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