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9节
作品:《重生后成了大佬的心尖宠》 可孟晗的眼睛里面全是红血丝,一看就是没有休息的。
这样不行,别还没有找到人,自己先倒下了。
王叔从外面买回来几瓶冰的健力宝:“喝点饮料,你冷静冷静,别还没有找到人,自己先倒下来了。”
这个时候神经处在紧绷的状态下,感觉不到疲惫,孟晗摇摇头,但是还是把饮料拿在手里一饮而尽。
“没有在医院,也没有跟我联系,她到底在哪里呢?”孟晗自言自语的说道。
“你仔细想想,如果张小姐去了亲戚或者朋友家里,会不会有这个可能?”
孟晗仔细的想了想,他出发之前是跟卢茗月联系过的,显然卢家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但是卢茗月也跟孟晗说了,如果有任何情况他会联系自己。
她如果已经回到海城,不可能不跟自己也不跟卢家人联系。
“我们去事故点找一找。”
“但是现在不是很危险——”王叔欲言又止,那边刚出现了坍塌,如果再出现第二次会将自己拖到危险的境地:“我建议先联系当地派出所,这种情况担心会发生二次坍塌,如果我们去了被困在那里,张小姐的生命也会比较危险,我先去医院准备一些应急的药品,你现在这里等等我,哪里都别去。”
王叔是退伍老兵,以前参加过越战的,在这方面非常有经验,否则也不敢大着胆子陪孟晗来这么凶险的地方。
说完王叔就在医院找医生开了葡萄糖和口服补盐冲剂、维生素等物,又在医院门口买了一整箱的矿泉水和健力宝,如果张茗楚被困了这么久,一定会缺水,这个时候要补充含糖量高的饮料。
做完这些,两人到派出所来报案。
这起案子刚好是附近的派出所负责的,事情发生的很突然,去到现场的民警非常肯定自己是检查过现场的。
“我朋友还在那里,她已经有十几个小时没有跟我联系了,麻烦能不能派个车陪我去一趟。”
民警小同志显然不相信面前这个小男生信誓旦旦说的那些话,他自认为对现场的情况,肯定比没有去过现场的人了解的更加清楚。
“现场就是我本人去的,我担保没有任何的问题,再说失踪人口超过24小时才能报案,像你们这样搞不是胡来吗,派出所的同志也没有时间陪你们玩恋爱游戏。”
最后,两人无奈之下只能自行驱车到现场。
从县城到事发地点就一条路,其实不难找,王叔开车过去又花了一个多小时,在这期间孟晗还真的睡着了一下。
他梦见了张茗楚浑身是血。
等他惊醒过来以后,已经到了事发地点。
虽然路面上的石头已经被搬走,但是汽车的残骸还在路边上,正如民警所说,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有没有人。
孟晗在路上急得转圈。
“说不定她是到了县城了,没有受伤,只是没有办法联系到你,咱们再找找,不行的话还是先回现场想想办法。”
“不行,我有一种感觉,她还在这附近!”孟晗很坚定得说。
等了太久,周围安静的跟什么似的。
张茗楚不敢吃太多东西,毕竟水有限,一旦把水耗完,她的生命也会进入倒计时。
这个时候脑子里面转过来很多念头,原来她一直都挂心着的那个人,是他,如果她的生命很快到达了尾声,只会遗憾没有见到最后一面的人,还是他。
她用手指在地面上写下里一个又一个“孟晗”,是这个人支撑着她一直等下去。
她昏睡了也不知道多久,听见外面有人对话的声音。
她觉得要么是她魔怔了,要么她还在睡梦中,如若不然,孟晗的声音怎会如此的清晰?
她感觉到不可置信的拍拍自己的脸,真的不是她魔怔了,是孟晗的声音,是孟晗的声音。
张茗楚把随身听打开,里面响起来悠扬的歌声......
孟晗正在跟王叔争辩,突然耳旁响起来,很熟悉的歌曲的声音。
是他在张茗楚临走前给她买的磁带的歌曲,风靡街头的《光辉岁月》,他猛地一个激灵。
王叔也听到了,声音来自于一个废墟堆里。
孟晗第一个冲到废墟那里,用尽全身力气往里面掏。
铁片划伤了他的手,一块掉下来的汽车废片把他的手臂也砸伤了,但是每往进去挖一点,里面的声音也就越来越清晰,直到听到了她的声音在耳边再一次响起。
孟晗觉得自己的魂算是归位了。
里面坐着一个看起来特别狼狈的姑娘,看起来跟小叫花子也没差了,但在他眼里,就是天上的仙女,当她看见孟晗的那一瞬间,用尽全身的力气投入他的怀抱里。
******
汽车在开走不久以后,一块巨大的山石砸在刚才那块废墟的上面。
王叔和孟晗从后视镜里看到了这一切,都暗自庆幸,如果当时不是孟晗当机立断一定要来。
如果不是张茗楚适时打开了随身听放出来歌曲。
如果不是孟晗对自己的判断没有任何的怀疑。
也许现在葬身于石头底下的就是张茗楚了。
后怕之余还有一些庆幸,孟晗看着平躺在后排,睡得正香,对此一无所知的姑娘,嘴角挂起来笑。
幸好她还在,幸好不用失去她。
张茗楚在县城医院接受了简单的治疗,只是轻微的脱水,注射了葡萄糖和生理盐水以后,就没有太大的问题。
孟晗的外伤比较严重,手部有严重的刮伤和擦伤,消毒包扎的时候,他疼的差点叫起来。
王叔取笑他:“当时看你那拼命的劲,我在后面怎么拦都拦不住你,当时我都以为你傻了。”
这下子才知道痛。
这下把张茗楚心疼的不行,要不是为了她,小孩不会受这么重的伤啊,现在两人都留在医院打吊瓶了。
王叔找了个理由出去买东西去了,省的打扰人家小情侣。
看着同样狼狈的孟晗,张茗楚心疼的很:“你还痛不痛?”
其实已经没有多痛了,刚才消毒的时候确实还挺痛的,孟晗表现出高超的演技出来:“当然很痛,你看我的手。”
受伤的挺惨烈的,确实可以博得女孩子的同情,张茗楚心疼极了,眼泪哗哗的往下掉。
“亲一下就不疼了。”孟晗在她耳边低声说。
年轻人谈恋爱容易擦枪走火,张茗楚就是这样被孟晗忽悠到床上去的。
初尝恋爱滋味的年轻人品尝到其中的美好,有些欲罢不能。
特别是孟晗,年轻气盛的大小伙子,初尝到爱之零距离,那种滋味可是比吃龙肉要香,一到周末就迫不及待的想见到张茗楚。
女孩子在这方面稍微矜持一点,但是也耐不住他软磨硬泡。
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大姨妈没有来。
张茗楚跑遍了海城能买得到验孕棒的地方,验过了,是两道杠。
她感觉到脑袋发晕,最近视力下降已经让她很操心了,这个时候吧发现怀孕会怎样?
孩子出生的时候刚好是孟晗出国前夕,他知道了这一切还会不会出去。
一想到这里,她往孟晗学校寄出去一份“分手信”。
*****
“哇——”的一声,小孩的哭泣打断了大人的思维。
“哇,弟弟的哭声好大声啊。”孟小倪一进门就听见小孩的哭声,这小男孩,出生的时候六斤,算是正常个头。
但是嗓门奇大,叫起来惊天动地的。
张茗楚是高龄产妇,37周左右就选择了剖腹产,孩子出生以后直接送到海城最高级的月子中心。
王爱梅比较关心媳妇的生产,勒令产妇要在月子中心坐百日的月子,加上知道媳妇没有亲妈在,她就更加上心了,恶露尽了以后,她就天天送花胶燕窝滋补。
自己亲自守在医院里面,从进医院到出院,老太太操心的就没完,口头禅就是:
“你第一次生孩子就没有补好,身体就很虚,这次一定要坐一百天的月子,保准把你养的白白胖胖。”
“花胶有助于子宫内膜的恢复,还补充胶原蛋白,你这坐月子炖的可是我花了大价钱拍卖来的赤嘴花胶,专门给产妇滋补的,好好养好,以后身体才会好。”
“多吃燕窝不怕,女人的肤色都靠燕窝滋补,你看看我,都这个年纪了,我就没有做医美,全靠食疗。”
张茗楚从小就没有妈妈,小时候虽然师母对她好,但那已经是她比较大时候的记忆了,后来随着师母过世,这个记忆已经被埋在心里翻不起来。
但自从她嫁给孟晗以后,这个婆婆是真心拿她当女儿看待的。
可惜的是,卢师父跟师母两人过世的比较早,但因为张茗楚的回归,卢茗月跟孟晗的关系也勉强算是恢复了。
卢茗月也算是释怀,前年找了个相亲的姑娘,两人看着也比较顺眼,合适了也就结婚了。
现在卢茗月的媳妇跟张茗楚的关系还不错,她是完全不知道张茗楚跟卢茗月的过往。
没有人知道这一切其实也好,因为现在大家在各自的位子上,过的也都挺不错的。
这回是王爱梅跟孙女一起过来的,听见大孙子的声音,王爱梅吭呲吭呲就往产妇面前凑。
“看看我大孙子,哎哟 ,你看这鼻子眼睛,跟晗晗小时候一模一样。”
孟晗摸了摸自己的鼻子,他不觉得老母亲真的记得他当年长啥样,毕竟是四十多年前的事情了。
不过老人也就是顺嘴一说而已,老人家就是图个嘴巴痛快。
老人抱着孙子就不肯撒手,看来看去怎么都看不够。
孟小倪有点吃醋了:“哎哟,奶奶可疼弟弟了呢。”孟小倪轻轻摇晃着奶奶的胳膊。
王爱梅女士嗔怪的看了她一眼:“瞧瞧这孩子,还真是会撒娇,我哪里不喜欢你了,你都这么大了奶奶想抱你都抱不动啊。”
两人都齐齐看着怀里的小弟弟。
张茗楚的奶水不好,小孩很早就开始喝奶粉,不过也长得白白胖胖,小胳膊可有劲了。
刚出生的时候,王爱梅抱着他都担心自己会弄坏小孙子。
“你看看,这胳膊真有力气,这才一个月就长大了很多。”
今天是出月子的日子,张茗楚把自己好好收拾了一下,这一个月倒是没有非常严格的执行不能洗澡的规定,但也是用艾草煎的开水洗,怎么都没有淋浴过瘾,头发是实打实的没洗,前几天都臭了。
今天算是洗香香了,整个人都感觉轻了两斤。
人也容光焕发的。
“妈,你可是变漂亮了呢。”
张茗楚摸摸自己的脸,照了照镜子,发现自己的皮肤真的变好了很多,这得多亏了婆婆整天给她煲汤水:“还真是,多亏妈天天跑了,我只是于心不安,您老人家都这么大年纪了——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