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章 遇见(中)

作品:《万国之国

    第49章 遇见(中)
    他说完,就一步踏出了帐篷,骤然从暗处来到了亮处,身着黑色大袍的撒拉逊人也不由得闭上了眼睛,片刻后才能睁开。
    睁开眼睛后他才发现,那灼眼的光不仅仅来自于午时的烈日,还来自于人。
    “他光彩照人,像一首诗。”
    “什么?”
    他的随从跟着走出帐篷,就看到了原因,他不由得张大嘴巴,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    一个身着拜占庭服饰的男孩正从他们身前走过去,周围的人群纷纷给他们让开道路——塞萨尔的容颜原本就毫无瑕疵,这几个月里他又长高了一些,兼之如鲍德温所说,得到“赐福”的人都会有一定体质上的提升。
    而我们都知道,一个健康的人很少会是丑陋的,他们眼睛明亮,皮肤光滑,脚步轻快,没有一点拖沓或是扭曲的地方。
    今天塞萨尔穿得又是一件金色底面,绣着翠绿色的鸟与菱形格的宽松长袍,系着金腰带,在外面披了一件银丝斗篷,别着一枚白欧泊的别针,它们不但没有夺走穿着者的光华,反而如同衬托一支朵的叶片般,将他照耀的更加灿烂夺目。
    比起他,挽着他胳膊的鲍德温,虽然也穿着一件橙红色有着金丝刺绣的长袍,同样系着金腰带,但正如烈日之下新月必然黯然失色,几乎没人注意到他,这反而合了鲍德温的心意——他还是有点畏惧的。
    至于达玛拉,城堡中的贵女们早就放弃了与塞萨尔比较了,不是比不过,她们这么说,毕竟他是个男人,而我们是个女人,男人比女人更加完美岂不是情理之中的事情?
    说起文学涵养,可怜的随从当然无法与自己的主人相比,主人可以当即吟诵出一句撒拉逊人的诗歌,随从只能“阿巴阿巴阿巴……”
    等他们走过去了,他才叹了口气,由衷地赞叹道:“好一个美貌的孩子!真主造他的时候肯定用了很多心思。可惜是个基督徒,”他忍不住向着那个方向看去,仿佛能把他们看回来似的:“他一定是个被精心养着的小王子,他的父亲可能是曼努埃尔一世的执事官。”
    他立刻猜到执事官而不是其他官员身上,是因为“执事官”虽然最早来源于古罗马帝国,当时从事的是简单的传话与利益工作,但自从罗马帝国分裂,东罗马皇帝就用执事官取代了原先的禁卫队队长——可能是因为后者距离皇帝太近了。
    执事官是皇帝手里的一条鞭子,既能威逼敌人,也能恫吓同僚,毫无疑问,能够成为执事官,他肯定是凌驾于所有官员之上——阿马里克一世即将迎娶曼努埃尔的侄孙女,新娘在一周后就会抵达雅法,执事官随行,他的孩子此时出现在亚拉萨路也不奇怪。
    对方摇摇头:“不,”他说:“那不是拜占庭人。”
    随从正要询问,就看到自己的主人往那个方向走去,他只能匆忙跟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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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千年后的男士们或许会将陪伴一位女士逛街视为一件苦差,此时的男性却未必。
    虽然这里被称之为最神圣的,也算得上是一座繁荣的大城,亚拉萨路的人们依然生活在日复一日的枯燥与无趣中,那些无需为下一顿饭汲汲营营的人,平时的消遣方式就只有演奏音乐,跳舞,看城堡里豢养的小丑翻跟斗,听诗人唱些早已耳熟能详的故事。
    以至于那些年轻人,尤其是精力充沛的小伙子们,只要不是看墙壁,祈祷或是训练,干什么都很有趣。
    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,这个时期的男性也与女性一样虚荣,甚至更为浮华。
    他们蓄留长发,然后在头发上罩上银丝或是金丝的,发网上还要缀上珍珠;他们的甲胄上要镌刻家族名,圣经中的词句或是纹;他们的马鞍与盾牌一样不是鎏金就是镀银,他们在靴子上镶嵌金马刺,在帽子上别着镶嵌宝石的别针;他们喜爱丝绒,绸缎,羊毛,在颜色的选择上越绚丽越好。
    一个骑士在比武大会上战胜了他的对手,或是在赎罪游行中将自己赤裸的脊背鞭打得鲜血淋漓,都能得到贵族们的赞赏,有些时候贵女们会直接抛下她们的披肩或是斗篷,骑士会直接捡起来披在身上,并且向所有人炫耀。
    如今这种状况是越演越烈了,以至于圣殿骑士团的“原始规则”中必须严正地申明:“长袍不能有任何精美装饰”,“若是有哪个兄弟想要获得更好更华丽的衣服(圣殿骑士的所有装备都由骑士团派发),就给他最差的。”
    不过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,毕竟此时的人们很难辨出一个人的身份——不用提身份证明,大部分人不识字——更别说还有如朗基努斯这样,向基督立了誓言,在没有完成誓言之前,就绝对不说出自己的来历和名字的。
    能够证明他们的只有穿在那具肉躯壳上的衣服,一个修士该穿什么,一个侍从该穿什么,一个王子该穿什么,都有明确的规定,亚拉萨路虽然不及君士坦丁堡那样有着细密而又严苛的法律,但只要一个人走到众人面前,只看衣服,人们也能把他的身份和职业估量个七七八八。
    如果你穿得像是一个乞丐,或是蠢蛋,少不得有性情恶劣的人要来挑衅你。
    所以对于商人而言,贵女固然是个可敬的顾客,骑士也有可能是个叫人叹服的大买主,而且多有贵女们愿意为骑士支付账单的。
    听起来匪夷所思,但只要这位骑士向贵女起过誓,他就等于是她的了,他会为自己的爱情服役,做恋人的附庸。
    就如同骑士会打磨自己的盔甲,喂养自己的马儿,贵女们也会照顾自己的骑士,为他们购置盔甲,马匹,给他貂皮或是丝绸的衣服,推荐给自己的父亲或是丈夫。
    当然,相对的是,骑士绝不可以违逆他立过誓的贵女的任何命令,即便她要求他鞭挞自己,去和野兽搏斗,又或是去死,他都必须从命。
    即便她不发一言,他也应该在任何地方,任何时间捍卫她的荣誉,多得是骑士一到一个地方,就在旅店或是其他下榻处挂上一个牌子,申明某某某女士容颜与品德天下无双,无人可比。
    若是有骑士提出异议,就会骑着马,举着长矛来敲木牌,和他决斗。
    这种决斗一般都得死一个。
    “那是艾琳娜和她的骑士。”达玛拉低声说。
    站在一处商铺门口的正是一位带着希南帽与面纱的贵女,她的骑士半跪在地上,叫她踏着自己的膝盖上马,上马后,贵女掀起面纱,莞尔一笑,作为这份殷勤的报酬,她脱下戒指,骑士马上接过来,戴在自己的小手指上。
    “那不是热拉尔.德.雷德福尔吗?”鲍德温皱眉道:“他不是正在申请加入圣殿骑士团么,若是对一位贵女发了誓,他打算怎么兑现誓言?”
    “艾琳娜不是一个苛刻的人,”达玛拉说:“她可以解除誓言,只要那位先生足够诚恳,何况,若是人们传说,这位骑士是因为得不到她的爱情,才在心碎之下加入了圣殿骑士团,好为她守贞,那也是一桩美谈。”
    “这个……可以吗?”塞萨尔犹犹豫豫地问道。
    “为什么不可以?”达玛拉说:“我的几个朋友,都希望有个骑士愿意为她们去死,或是去做修士,终身守贞。”
    “你呢?”鲍德温马上问道。
    “我?”达玛拉看了看塞萨尔:“我可不愿意我的骑士去死,能够永远和我待在一起,这才好呢。”
    “你是想要嫁给塞萨尔吗?”杰拉德家族可不会同意。
    “为什么不,塞萨尔这么漂亮。”
    “塞萨尔的婚事我会慎重考虑。”鲍德温说,达玛拉对塞萨尔来说不是个好人选,塞萨尔的基础太薄弱,最好能给他找个有钱财或是领地的女继承人。
    塞萨尔没有将他们后面的话听进去,他有点理解为什么“骑士之爱”如此地受推崇了。
    在这个只有男性可以继承财产(大部分),从军,执政,甚至做生意的时代,女性想要得到荣誉,最快捷也最有效率的办法就是由敬爱她的骑士去四处宣扬。
    无论是这个骑士死了,还是击败了他的对手,都能奠定这位女士的崇高地位,人们会说,如果不是她确实虔诚,仁慈和聪慧,怎么能让一个人为她失去了最珍贵的性命呢。
    对于骑士来说,这也是有好处的,毕竟诗人们在城堡和宫廷献艺的时候,也会提起他的名字,他的英勇与强悍也能得到宣扬;另外,若是骑士击败了另一个骑士,失败者的盔甲与马匹都归他所有,许多骑士的资产就是这么累积起来的。
    这时那位热拉尔.德.雷德福尔先生过来向王子行礼了,不过他谨慎地没有惊动其他人,若是可以,他甚至想要做王子的临时护卫,只可惜他必须侍奉他的女主人回城堡。
    “您还想要继续吗?”朗基努斯问道。
    鲍德温有点犹豫,今天不是集市日,但国王的婚事带来了大量的商人和他们的顾客——前来庆贺的拜占庭人,各国的使者,还有想要参加比武大会的骑士们拥挤在圣地的每一处。
    而商人们,无论是背着箩筐的,还是搭着帐篷的,又或是借了店面的,摆出的货物虽然粗糙但也称得上琳琅满目。他一心想要为自己的母亲找一件世间仅此一件的珍宝,但这个珍贵之处不应当在它的价钱上。
    “我再看看。”
    他们经过了好几个商店,帐篷,连堆放在地上的货物鲍德温都去看了,但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。
    达玛拉已经有些累了,她转着脑袋左右张望,想要找一个地方歇息,“啊,”她说,“他们已经开始练习了。”
    她说的是戏剧演员,一场婚礼中表演的人是必不可少的,国王的婚礼需要的尤其多,因为从新娘踏入亚拉萨路开始,从大门直到圣十字堡,一路上都要有人在高处的木台上表演各种戏剧,内容基本上都与婚姻有关。
    除了这些还有杂耍,魔术师,侏儒和舞娘,这些人有些是听了消息,自己来的,有些则是被城堡总管雇佣来的,但谁也不会这么干巴巴地等着,外面人流汹涌,他们乘机出来赚几个酒钱
    达玛拉似乎被一处正在排演“所罗门与示巴”的地方吸引过去了,鲍德温与塞萨尔跟过去,才发现她看的是一个“屠宰场”,塞萨尔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种游戏,如果可以被认作游戏的话。
    这种游戏很简单,只需要一个空地,一些鸡鸭,主持者将这些鸡鸭埋进土里,只留下一个脑袋,然后愿意玩游戏的人就钱进来拿一根棍子,他们用这个棍子轮番击打鸡鸭的头,谁能将它们的头一下子打掉,谁就能得到这只鸡或是鸭子。
    鸡鸭的脖子非常灵活,反应也快,但一个打不中,总有第二个,第三个……而且这里也多得是受过训练的侍从和扈从。
    这些少年人兴高采烈地交了钱,打得场地里一片狼藉,鸡鸭伸长了脖子拼命叫唤,还有围观者的唏嘘,赞叹和嘲笑声,羽毛乱飞,鲜血四溅。
    只看了几眼,塞萨尔就第一个转过头去,鲍德温也垂下了眼睛,达玛拉抬起手来,矜持地遮着眼睛,似乎有点害怕但更多的还是兴致勃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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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那是什么?”鲍德温转开眼睛,塞萨尔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,那是一个小帐篷,或许只能容下三四个人,但外面排着很长的队伍,朗基努斯赶过去询问了一番,回来说:“那是一个修士的帐篷,他说,他感望的是圣人以诺,试过的人都说他做出的预言很正确——”
    他迟疑了一下,才说:“他说,若是有母亲要为儿子占卜的,或是有儿子要为母亲占卜的,为了感念加百列向圣母预言圣胎降临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”
    鲍德温并不在乎几个银币或是几个金币,叫他心动的是“儿子要为母亲占卜”,他希望雅法女伯爵今后可以万事顺遂,长命百岁,但世事多变,命运无常,她的封地又是雅法,一个开战后必然要争夺的咽喉之地——而这个修士的出现仿佛也是一种预兆……
    “我想试试。”他小声地对塞萨尔说。
    骑士们过去驱赶人群,走进帐篷里搜检,占卜者确实是个修士,除了他就没有别人了,不过他坚持说,每次占卜都只能允许一个人进帐篷,因为他用的是地占术,第三个知晓结果的人会厄运缠身。
    骑士们当然不愿意,不过鲍德温很坚持,塞萨尔想了想,“把他捆起来吧,”他说:“留下嘴巴和眼睛就行。”
    “那他怎么用棍子在地上打点?”
    “用牙齿咬着。”
    那个修士瞪了塞萨尔一眼。
    塞萨尔解决完这件小事,就走到一边去休息,达玛拉对修士很好奇,忘记了疲惫,绕着帐篷转来转去,朗基努斯和骑士们只能死死地盯着她,怕她会突然钻进去。
    “先生,”塞萨尔说:“您为什么一直跟着我们呢?”
    对方发出了轻微的笑声。
    他是一个撒拉逊人,至少从衣着上来看,是的,穿着黑色的大袍,宽如手掌的牛皮腰带上除了一柄弯刀之外别无他物,
    这柄弯刀没有任何装饰,皮鞘也是黑色的,手柄上缠着褐色的革条。在黑色大袍外是一件纵向茶白条纹的开襟大氅,和大袍一样都是薄羊毛材质。
    他裹着乌沉沉的缠头巾,头巾上没有别针,材质是普通的亚麻,可这个人戴起它来,简直就像是戴着一顶冠冕。
    “我刚才看到你们在看那个……游戏。孩子,”来人没有回答塞萨尔的问题,反而温和地问道:“你不喜欢这种游戏吗?”
    “不喜欢。”塞萨尔说:“那么您呢,您喜欢吗?”
    “也不,”来人说:“那么我可以问问,你为什么不喜欢吗?”
    一个骑士向他们走来,塞萨尔摆摆手,示意没什么事,骑士站住了,但还是分了一只眼睛在这里,塞萨尔看向那个人,他似乎完全没有将那个骑士放在眼里——虽然他的打扮像是一个随处可见的撒拉逊商人。
    塞萨尔思索了一会,答道:“这么说吧,在我曾经接受过的教育中,有一句话叫做,但凡想要做一个仁慈的人,就不要接近厨房。”
    来人将这句话重复了一遍,“这肯定不是字面上的意思。”
    “确实如此,”塞萨尔肯定说:“这句话来自于一个贤人与国王的对话,据说那个国王偶尔见到有人牵着一头牛经过自己面前,他就问,你要把它牵到哪里去呢,那人就说,我要祭祀神明,所以要杀牛。国王见那牛流着眼泪,就说,我用一只羊来赎他。
    结果这件事情被人知道了,人们就嘲笑他,认为他可怜牛而不可怜羊,是一种虚伪的行为。”
    来人听得很专注,下意识地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一枚宽大的银戒指,那是他身上唯一的饰物,“那位贤人是怎么说的呢?”
    “他说,能有那点仁慈就已经是件很不错的事情了,”塞萨尔说:“这位国王所在的时候,在他的周边有很多国家,他们几乎天天都在打仗,为了打仗,他们的子民要缴纳很多税款,几乎都快活不下去了。
    贤人就说,您看到牛,生出了不忍之心,而没有怜悯羊,是因为没有看到,这岂不是就在说,您的仁爱之心,原本就存在于您的体内了吗?
    比起您,那些即便看到了,也丝毫不会动容的人,岂不是更该被责备吗?”
    “……啊,”来人过了好一会儿,才说:“这当真是个贤人,他不但能看见躯壳,还能看见深藏其中的灵魂。”
    他凝视着塞萨尔:“所以你才不愿意观赏那样的景象——你是个基督徒,但你所说的贤人,却让我想起了我们的先知。
    他教我们屠宰牲畜的时候用最锋利的刀子,要割断三根筋,要手法利索,别让它们感到痛苦。因为我们吃它们,是为了生存,而不是取乐。”
    “是的。”塞萨尔说,“我也吃肉,我也可以宰杀牲畜,甚至我有一手好厨艺,但我不会这样折磨它们。”
    “每个地方似乎总有着相似的道理。”
    “因为人心总是向善。”
    “是吗?”来人笑了,“你是这样的美好,如同雨后新芽,真主保佑,在下一次我们相见的时候,你还能保有这份罕见的纯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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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鲍德温从帐篷里走出来的时候,看到塞萨尔待在那里,神情凝重,像是在出神。
    他上前叫了塞萨尔的名字,就看到他的手握着什么。
    “那是什么?”
    塞萨尔给他看,一枚做工粗劣的银戒指躺卧在他的手心。
    “这是谁给你的?”鲍德温举起戒指:“鹰?”
    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