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0章 旁的人给你提鞋都不配

作品:《七零:辣妻随军,冷面糙汉不经撩

    第250章 旁的人给你提鞋都不配
    杜月兰本就不是个大方的人,何况还涉及到鹿悠悠。
    再怎么看鹿悠悠不顺眼,还是得承认,她那张脸对男人的杀伤力无与伦比。
    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看美人,就算后续不会怎么样,但有些人一出现就能吸引所有人的注意。
    她太清楚男人的劣根性了,遇见好的就想占有,占有不了也不影响他们在心里意氵。
    她不允许顾书臣对鹿悠悠有任何形式上的觊觎。
    刚才的解释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没问题,顾书臣在她这里也从未有信用透支的记录,可杜月兰就是膈应。
    也许是女人的第六感,也许纯粹就是因为她对鹿悠悠有意见,她没法全然相信顾书臣的话。
    她紧紧盯着他的眼睛,五秒钟后才转身去看鹿悠悠。
    杜月兰已经想好了,如果两人真的认识,如果顾书臣刚才当真是因为那个女人才失态,她一定当场给鹿悠悠一巴掌,绝不留情。
    然而鹿悠悠根本没有多看这边一眼,至少杜月兰转身之后没有。
    她没有改变方向,没有改变步频,就像一次再平常不过的路过,走近,然后远离。
    顾书臣紧绷的身体放松了一点,他一直在心里默默祈祷,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,至少今天、此时此刻,他希望鹿悠悠把他当一个陌生人掠过。
    直到纤细修长的身影彻底走远,消失在两人视线里,顾书臣僵硬的大脑才开始恢复运转。
    “兰兰,你不会以为我在看那位女同志吧?”他决定先发制人,“怎么可能呢,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?”
    顾书臣熟练地换上宠溺的笑容,趁周围行人不多,轻轻捏了下杜月兰的手指。
    “我刚才看到一个人,长得很像我同乡,所以才有些吃惊,你想到哪去了,嗯?”
    杜月兰还是将信将疑,可现在鹿悠悠已经走远了,她不可能把人拽回来问。
    而且鹿悠悠似乎看都没看顾书臣一眼,应该没什么才对。
    “我可警告你,见异思迁的男人没有好下场!”
    杜月兰始终是个任性妄为的娇小姐,你侬我侬大家好的前提是顾书臣不能有二心。
    光是警告还不够,她还要把意外扼杀在摇篮里。
    “别以为长得好看就是好人,那个女人可不简单,不知道靠了谁在清大捞了个研究成果,还在联合项目组里混了个位置。
    我告诉你,以后再见到叫鹿悠悠的女人都绕道走,听到没有?”
    杜月兰的话在顾书臣心里掀起了滔天巨浪。
    真的是鹿悠悠!!!
    她竟然考上了清大?
    怎么可能?!
    顾书臣不禁回忆起三年前在乔山村的短暂相处。
    在顾清野回家之前那半个月,他们几乎每天见面,鹿悠悠就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,天真单纯,说难听点就是蠢。
    虽然她后来一夕之间变了个人,但他怎么都看不出来鹿悠悠是能考上清大的料。
    还有,“靠上了谁”又是什么意思?
    顾清野再怎么升官发财,也不至于三年后的今天就能帮鹿悠悠捞这么大的好处吧?
    顾书臣有太多事情想要弄清楚,但他深知现在不是深究的时候。
    他压下心里的疑问,只能先伺候好疑神疑鬼的杜月兰再说。
    “你不喜欢那就不来往便是,你是天上月,旁的人给你提鞋都不配。”
    杜月兰被这句话很好地安抚到了。
    拍马屁的人不少,拍到点上的却不多,顾书臣却恰好润物细无声地挠在了她的痒处。
    可不么,鹿悠悠就是给她提鞋都不配!
    杜月兰又恢复了之前那种深陷柔情无限娇羞的样子,她含情脉脉地嗔了顾书臣一眼。
    “你是不是特地选了我生日这天哄我来的?”
    顾书臣用更温柔的眼神回应了她。
    “在我心里你就是明月朝阳,只看重外表的都是肤浅之辈,何况在我眼里你就是最美的,谁都比不上!”
    杜月兰心满意足地拉着他:“好啦好啦,这些留着晚上再说,先去吃饭。”
    顾书臣人生中第一次踏进京城饭店,面上十分镇定,可是从脖子到腰都硬挺挺地僵着。
    他从乔山村来到京城,现在身处7年前米国总统下榻的饭店,光是象征意义就足够他目眩神迷。
    他知道只要把握住身边的女人,以后这就是他的生活,他身上再也不会有烦人的土腥味儿。
    杜月兰目不斜视地走到包间,习以为常地交代服务员立刻上菜。
    顾书臣冷眼旁观这一切,这里不是普普通通的国营饭店,这也不是他习以为常的世界。
    他曾经以为城里人也只是过着大差不差日子,认识杜月兰之后他愈发清晰地认识到,人和人生来就不一样。
    他整理好自己的情绪,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个精巧的首饰盒。
    “兰兰,祝你生日快乐!”
    他把盒子推到杜月兰面前,表情十分坦诚。
    “我没多少钱,买不了太贵的礼物,不过这是我对你的心意,希望你能喜欢。”
    人要学会示弱,尤其是对杜月兰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女人,对象在无人处示弱更能激起她的母性和表现欲。
    杜月兰见多了挥霍无度的,现在就好这口清粥小菜,何况顾书成如此坦荡。
    那句话怎么说来着,贫贱不移!
    杜月兰欣然接过礼物。
    这是个很简单的素圈金戒指,看着有些粗糙,要不是她认得出纯金的质地,几乎以为是哪里捡来的破烂货。
    突然一行歪歪扭扭的小字映入眼帘,她转了个角度,对着灯光才看清里面写着两个字——兰、臣。
    杜月兰福至心灵,惊喜道:“这不会是你亲手刻的吧?”
    顾书臣恰到好处地脸红,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。
    他伸出右手想给杜月兰戴上,刚刚好露出拇指和虎口处的细碎伤疤。
    杜月兰果然心疼上了,握着他的手感动不已。
    顾书臣感叹一番苦心没有白费,戒指是他离家前老娘塞给他的,他这次也是下了血本借献佛。
    对大小姐来说,金戒指不值钱,她要的是心意,那就送她心意。
    他手上的印记不是故意划的,但他故意没上药,这才留到现在还有明显的疤。